5.1 六根、十二处、十八界


(图片来源:Maseedis Kay)

(图片来源:Maseedis Kay)

六根:或称六入,是指会受外在信息进入脑部产生感受的六种感觉器官,包括眼睛、耳朵、鼻子、舌头、身体(触觉)和意(了解概念)。

六境(或六尘):是指和六根相应的接触对象,包括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(身体接触对象)和法﹝注﹞

六识:是指因六根与六境接触而产生六种认知功能,包括眼识、耳识、鼻识、舌识、身识和意识。

十二处:是指六根和六境(感觉器官和接触对象)配合而引发出的十二种感觉来源,包括眼处、耳处……意处﹔色处、声处……法处。

十八界:是指十二处的感觉来源与六识一起构成的十八种感觉元素,包括眼界……意界﹔色界……法界﹔眼识界……意识界。

如果缺乏十八界的感觉元素,便不可能产生相应的感觉。如果只有眼根而无视觉对象的色境(如在黑暗中),便不能产生眼识。如果只有视觉的对象而无眼根(如瞎子),亦不能产生眼识。即使眼根与色境俱全,若缺少了眼识的主观认识作用(如心不在焉),则只会视而不见;同样情况是听而不闻,食而不知其味…虽有感官和对象,但没有认知便不能产生相应的感觉。

十八界示意图

大八界示意表

现在尝试用一个例子,帮助大家体会十八界的生活意义。

当我们在饭店进餐的时候,看到雅洁的装饰摆设和精致的食物外观,便是由眼界、色界、眼识界共同组成的视觉;听到悠扬的音乐,是耳界、声界、耳识界共同组成的听觉;嗅到食物发出的香味,是鼻界、香界、鼻识界一起组成的嗅觉;舌头尝到美味的食物,是舌界、味界、舌识界组成的味觉;身体接触到舒适的椅子和漂亮的餐具,是身界、触界、身识界组成的触觉;另外一些较抽象的接触(例如服务、气氛等),是意界、法界、意识界组成的感觉。通过在饭店进餐的总体感觉,脑中便形成了在该饭店进餐的经验和概念。不同的客人对饭店有不同的感受,评价亦有好有坏。

我们会因应各种感受而得出印象,作为判别下次经验的标准——对合意的产生喜爱和贪恋,对不合意的产生抗拒和憎厌——因而形成了“我”的执取,即十二因缘的触→受→爱→取。这进一步构成许多不同惯性,表现各人对事物的不同意见,容易引起纷争。若能减低主观的个人爱恶,从而得到更大的同理心,在处理现实问题时便更能体谅他人的立场。

﹝注﹞ “法”在佛教用语有多重意思,是规律,亦泛指一切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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